近期,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《鄭州市城市更新專項規劃(2023—2035 年)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,《規劃》對鄭州全市城市更新工作進行全局性、系統性安排,落實上位戰略要求,明確城市更新目標、策略、空間布局和分區分類指引,制定重大行動部署,提出更新工作組織、配置政策機制和實施模式,引導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有序開展。主要內容如下:
規劃范圍與期限
本次規劃范圍為鄭州市主城區(即惠濟區、金水區、管城回族區、二七區、中原區、鄭東新區、經濟技術開發區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)所轄區域內的現狀建設用地。
本次規劃期限為2023—2035年,近期到2025年,遠期到2035年。
城市更新目標
以支撐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為導向,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、人民城市為人民,探索與特大城市現代化治理相契合的漸進式、可持續城市更新道路,促進高質量發展,營造高品質生活,推進高水平治理,建設現代化國際創智活力之都,提升城市競爭力、活力和魅力,營造高品質中原幸福宜居家園,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通過城市更新實現經濟繁榮有活力、空間高效有秩序、環境精致有魅力、民生幸福有品質、安全韌性有保障、治理包容有溫度。
城市更新工作思路
《規劃》提出以下工作思路:
抓亮點,強動力,提升城市核心戰略功能,支撐國家中心城市建設。
抓痛點,惠民生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,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。
抓特點,樹樣板,踐行場景營城更新模式,探索鄭州城市更新特色示范道路。
城市更新對象
注重存量老舊空間更新改造、新區低效空間優化提升和專項設施提檔升級并重。城市更新對象具體包括以下類別:
1)建設標準較低、基礎設施老化、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危舊房屋、老舊小區、城中村等,以提升居住品質、完善服務配套為導向;
2)土地利用低效、功能不完善以及與規劃定位不符的老舊廠房、倉儲、市場、樓宇、產業園區等低效或者閑置用地、建(構)筑物,以盤活低效資源、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為導向;
3)環境品質不高、吸引力不足的老舊街區、歷史文化街區、標志性建(構)筑物等,以提升城市風貌、強化特色魅力為導向;
4)環境品質不高、人氣活力不足的綠色空間、濱河空間、生態廊道等,以提升生態環境品質、增強人氣活力為導向;
5)致力于補短板強弱項、提升城市功能的市政基礎設施、公共服務設施、城市交通體系、智慧城市建設等;
6)致力于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安全韌性水平的綜合防災減災、公共安全設施建設等;
7)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城市更新對象及相關項目。
城市更新方式
城市更新方式包括整治提升、改建完善以及拆除重建等。基于更新對象現狀情況、上位規劃要求和城市綜合發展目標,貫徹落實有機更新理念,避免大拆大建,以整治提升、改建完善為主要更新方式,謹慎選擇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。
整治提升。指的是在不改變建筑主體結構和空間整體格局的前提下,通過建筑保留修繕、局部整治、建筑物功能置換,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、建筑立面改造、景觀環境整治等方式提升人居環境質量。
改建完善。指的是通過局部拆建、改擴建、加層改造、地下空間改造、設施加建或改建等方式,優化或改變建筑使用功能,提高或降低土地利用強度、擴展空間使用用途、完善服務配套設施、提升空間環境品質的更新改造活動。
拆除重建。指的是在整治提升、改建完善難以實現城市功能與環境改善的情況下,對布局散亂、利用粗放、用途不合理、建筑危舊、不符合城市發展要求的建筑進行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。
更新分區引導
立足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戰略導向,以優化空間結構、盤活存量空間、提升發展品質為重點,實施差異化更新策略,深化落實鄭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空間格局及更新目標要求。
老城片區:聚焦活力提升、文化復興、民生改善。老城片區以活力提升、文化復興、民生改善為目標,按照“三增、一減、一控”的原則推進城市更新,打造人文活力之城。“三增”即挖掘存量資源潛力,增加老城文化魅力、高端消費和多元就業;“一減”即推進低端工業、低效商貿物流等非核心功能空間外遷;“一控”即控制居住用地供應,新建住宅應嚴格限制建設強度,保障配套設施同步建設。
城市新區:強化產業提質、產城融合、服務完善。城市新區以產業提質、產城融合、服務完善為目標,通過城市更新加強對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支撐保障能力,完善公平普惠民生服務體系。
更新總體結構
以“三區十片、兩軸多帶”為重點,優化城市結構形態,構建城市更新空間格局一盤棋,提高空間運行效能和資源要素配置效率,促進城市品質、特色和價值提升。
城市更新單元分類指引
城市更新規劃單元按重點更新單元、一般更新單元、優化提升單元三類進行引導。
重點更新單元指對城市有結構性影響的功能區,一般包含重要中心區、產業集聚區、商業集中區、TOD重點區域、歷史文化資源富集區域、結構性開敞空間等,城市更新應優先確保戰略功能落實,適當降低居住建設容量,逐步疏解低端城市功能。
一般更新單元指位于非重大影響功能區內,四舊一村及其它更新資源較為集中的區域,一般包含老舊小區、老舊街區、老舊廠房、老舊市場、非特色城邊村等,城市更新應優先補齊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服務設施短板,提升人居環境。
優化提升單元指城市新區或新建園區中活力缺失、有更新需求的區域,城市更新以優化功能、提升活力為主。
城市更新行動部署
圍繞2025年城市更新工作目標,聚焦城市建成區存量空間資源提質增效,重點開展六大行動、24項工程。
產業園區提檔升級行動。推進工業園區提檔升級、低效樓宇提質增效、老舊廠房轉型蝶變、低端市場疏解提質、創新園區挖潛提升5項工程。
中原商都魅力重塑行動。推進二七商圈旗艦提振、多級商圈培育提升、消費場景示范創建3項工程。
千年商城風彩展現行動。推進商城遺址地區活化、歷史文化傳承創新、市井生活風情區示范3項工程。
韌性智慧強基健體行動。推進防洪能力提升、內澇系統治理、應急避難場所提升3項工程。
人居環境完善提升行動。推進美好家園共同締造、人才保障安居、公共服務設施完善、市政管網設施提檔、道路交通網絡暢通、軌道站點復合利用6項工程。
公共空間靚化提質行動。推進濱水風情帶建設、鐵路銹帶整治提升、城市綠道織補聯通、小微公共空間營造4項工程。
項目生成和篩選原則
項目生成和遴選遵循以下原則:一是有利于提升國家中心城市職核心功能,制造、創新、消費、文化類項目優先;二是有利于回應市民急難愁盼核心訴求,更新需求強烈、更新意愿積極的項目優先;三是有利于分類探索并快速形成示范效應,實施難度小、快速出成效的項目優先;四是有利于推動集成更新形成亮點片區,戰略區域及重點區域、各級中心、軌道站點周邊等區域優先。
城市更新項目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,原則上列入負面清單管理并進行嚴格管控:
一是不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“三區三線”管控要求的;
二是不符合鄭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、歷史文化街區和風貌區、歷史文化名鎮和名村、歷史建筑等保護規劃要求的;
三是不符合生態環境管控要求、影響區域韌性安全,對周邊產生負面影響的;
四是大幅超出交通、市政、公共服務承載能力的;
五是嚴重影響城市高度和風貌管控要求的;
六是其他不符合鄭州市規劃建設管理要求的。
來源: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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